记者从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获悉,环境税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将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
据环境规划院有关人士介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日前在宁夏银川市组织召开了环境税研究阶段性成果总结会。与会者包括参与我国环境税方案设计的专家,以及来自湖北、湖南、江西、甘肃4个环境税试点地区的地方税税政管理相关负责人。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的环境税税制设计方案是充分考虑我国排污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收征管实际的,比较务实,且具有前瞻性。但也有专家表示,方案中还有些具体细节如税率水平的确定、征收范围的确定、环保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减免税的设置等,需要进一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