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8日,全国“十二五”能源规划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市翠湖宾馆召开,会期2天。省能源局副局长白绪贵和发展规划处延长刘占文参加了会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云南省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中国地质科学院王安建研究员作的《能源与国家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张有生研究员作的《国际能源战略》研究报告,国家能源局吴吟副局长作了规划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国家能源局规划司李福龙副司长作了国家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十二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介绍。
这次会议是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第一次召开全国能源规划工作座谈会议,会议召开及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结构紧凑,效果较好。
在会议分组讨论时,我省代表被分在第一组,主要有华北、东北地区各省市能源管理部门;省能源局副局长白绪贵主持了第一组的讨论,并做了中心发言;29日下午各小组汇报讨论情况,白绪贵副局长代表第一组向大会做了汇报,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对“十一五”能源中期评估报告和“十二五”能源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快下发各地。
2.认真研究“十二五”国家GDP的增长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能源发展目标。能源不只讲平稳发展,还应讲平稳较快发展。
3.应注重抓住金融危机影响带来的供需矛盾有所缓解的机遇,大力实施能源科技创新,寻求能源技术装备的突破,并以此带动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4.继续把化石能源作为“十二五”能源发展的基石,积极寻求化石能源新的勘探开发方式、生产方式和发展方式。同时,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力度,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5.能源发展应进一步突出立足国内,加强国际合作,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的发展战略。
6.把能源体制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调整和理顺能源价格,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适度调整能源垄断,进一步改善能源企业资本结构,培育高科技能源企业。
7.国家应加强对省级能源规划的指导。省级能源规划经国家批复或备案后,可作为国家路条,允许列入规划的项目进入核准工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