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3/7/16
跟据省财政厅部署,结合市区实际,近日,我局召开了2013年度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推荐工作会议,市属各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系统学习了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的政策规定,并对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推荐工作作出部署。
据悉,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是为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应对气候变化、提高清洁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由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财政系统开展的一项委托贷款业务。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支持对象为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贷款支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能效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可替代能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制造业、服务业和其他有利于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行业中减排效果明显、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大的项目。单个项目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7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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